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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彭慧明



誰該負起桃園缺水責任?行政院長謝長廷點名次長級官員不在第一線,讓焦點又轉到主管水的次長身上。部長何美玥已被謝揆當面肯定,而次長、水利署長、水公司董事長又受到何美玥力挺,看來在缺水危機暫緩之後,行政院要如何擬出懲處名單,難度恐怕不下於治水。



桃園缺水問題談到責任,只有政策與專業兩大方向的主其事者要負責。主管政策的經濟部長何美玥已經被謝揆公開慰留,從阿信變成大長今。但以兩位主管水公司和水利業務的次長,政次陳瑞隆督導自來水公司,常次尹啟銘督導水利署,如果以第一線沒看到尹啟銘就覺得次長不夠負責,那同樣沒被看到的陳瑞隆理應一起負責。



從專業來看,現在已經將缺水狀況集中到因為當初第二原水設計站設計不良,沒有考量到電廠發電和排砂問題,導致抽水站功能無法發揮。如此看來,水公司勢必要有人負責,雖然水公司董事長李文良一開始就請辭,但問題本來就是出在水公司,李文良的「自請」處分看來也是引咎下台,如果謝揆慰留出問題的水公司老董,卻要不直接管水利工程的次長級官員負責,邏輯上很難自圓其說。



如果要從政治或政策責任來追究,部長當然是負決策的人,可是何美玥又已獲院長肯定。若真如何美玥所言次長都在現場處理,根本是誤會一場,那這下可要謝揆如何找台階下?



【2005/08/1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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