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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瑞仁當年若依法將陳幸妤等列為被告
【聯合報╱社論】

2009.06.18 05: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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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警違規200次 罰單都寄衰女
開偽造車牌名車犯法 判刑5個月 被害人不滿:怎判那麼輕!
【記者陳威廷、簡慧珍、肇瑩如/連線報導】

澎湖縣白沙警分局巡官曾俊錠四年前在彰化縣服務時,駕駛懸掛偽造車牌的賓士車,連續兩年違規近二百次,罰單全寄到原車牌主人熊姓女子家中。彰化地方法院昨依偽造特種文書罪,判處曾有期徒刑五個月,得易科罰金

「怎麼判那麼輕?這樣的判決對百姓不太公平吧?」熊女聽到判決幾乎大叫。她說,曾俊錠(卅九歲)身為警察,卻利用別人車牌肆意違規,讓她一天之內收到四十張罰單,令她身心飽受煎熬,這種壓力豈是外人所能理解?她與先生考慮追究曾俊錠的民事責任。

「誰沒犯過錯?該面對的還是要面對。」事發後被調往澎湖的曾俊錠昨天獲悉判決,表示「坦然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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