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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4 中國時報
大水淹透透 為什麼?
吳憲雄
今年的梅雨季,幾陣不大不小的雨,讓台灣從基隆淹水淹到恆春墾丁,為什麼?其實今年梅雨最大的日降雨量不過才四百公釐左右,比起八十五年賀伯颱風阿里山一天下了二千公釐,九十年桃芝颱風溪頭一天下了一千七百公釐,九十二年納莉颱風台北火燒寮一天下了一千六百公釐,去年艾利颱風石門一天下了一千二百公釐來說,不能說是大雨。而以台灣現有治理河川、排水及都市雨水下水道的防災標準來說,一天的降雨量只要不超過六百公釐,應該是不會淹水的,但情況並非如此,為什麼?這該從政策面來檢討。
民國九十年以前,省政府水利處每年約有八十億元的以專款專用經費,並以補助、協助及技術指導地方政府辦理排水改善維護管理事宜,強迫地方政府重視河川、排水的防洪防災功能。九十一年度起,政府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改採地方補助款統籌運用,取消以往之專款專用補助方式,致地方排水改善維護的工作,改由地方首長在統籌補助款內分配運用。由於水利建設是屬基礎建設,平常是看不到績效的,地方政府當然不會重視。
原來一年約八十億元的經費,在九十二年度改由地方政府自行編列後,全省二十三縣市年度預算編列的排水改善維護經費合計不到十億元,甚至有三個縣市是一毛錢都不編。而水利署在失去財政補助權後,也失去對地方政府的指導影響功能,因此儘管水利署經常提醒地方政府要重視水利建設,但地方政府均充耳不聞。現在不論都會鄉村,看看那些排水設施,破損荒毀,雜草叢生,垃圾淤泥淤塞嚴重,一個錯誤的政策,才三年就嘗到了惡果。只因水利建設平常是看不到績效的,無助於選票。
五年來,我們國家的水利建設又是如何?我們可以從一簡單的數字來瞭解:民國八十九年台灣省政府水利處的年度預算是六百億元,九十四年經濟部水利署的年度預算是一百八十億元。省政府時代政府的水資源政策是每年完成一座水庫,充裕台灣水供應的穩定充足,因此八十年代政府完成了鯉魚潭水庫、南化水庫、新山水庫、牡丹水庫、集集攔河堰、高屏攔河堰、新竹隆恩堰,核定興建寶山第二水庫、湖山水庫,也著手辦理板新供水改善計畫、高雄水質水量改善計畫,由於這些建設才使台灣現在尚有足夠的水可用。
可是五年來政府沒有完成任何既有的水資源開發計畫,這個水資源開發的空窗期,將使台灣陷入嚴重的水量供應不足現象。而在防洪減災方面,除基隆河整治計畫是延續以往之計畫執行外,其他的河川治理、排水改善、禦潮防災均在經費不足、事權不一、專業不受尊重的情況下,防災系統功能急速惡化。
最近行政院提出八年八百億的排水改善計畫,可見政府已發現既有政策的錯誤,願意調整重視水利建設,甚為可喜。不過從計畫之內容看來,其實施地區限於彰、雲、嘉、南、高、屏及宜蘭、台北縣,難道只有這些地區才有排水不良的問題呢?還是這些地區的首長以往比較不重視排水改善,現在急謀補救改善?這幾年也看到很多災修重建或擴大內需經費直接補助縣市、鄉鎮,其工程未經專業規劃、設計草率、施工品質低劣,又無管制監督機制,令人痛心疾首。因此,針對此次八年八百億計畫立意良善,基本上應予支持,但特別建議:
一、不分地區,錢要花在真正需要且迫切需要的地方。
二、排水改善,需先逐一系統規劃,提出完整改善計畫,並應經專業嚴謹審查評估,且須事權統一,全權委交水利署監督執行,避免不必要政治力介入。
三、要配合國土復育執行計畫。採生態工程觀念,由專業人員做專業的規劃設計,並請專家學者協助水利署以專業、嚴謹的標準,嚴審工程規劃設計品質。
四、建立良好嚴格的執行管制與品質控制監督機制。務必要求做好每件工程,確實達到改善排水的目的,對規劃不良、設計草率、施工品質低劣者,應嚴懲不貸。(作者為前水利署副署長,現任水利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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