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社論
梅雨成災顯示區域排水系統零功能
上周梅雨鋒面與西南氣流交互作用,從台灣尾的屏東起緩步北擴,動輒一天即降下超過三百五十毫米的超大豪雨,連續一周下來,高屏、雲嘉南,甚至桃竹苗,一片水鄉澤國,到處走山土石流,數以十萬計的民眾陷入身家性命財產不保的險境。檢視政府過去治山、防洪計畫一個接一個,數百億的經費投入,卻落得如今連梅雨都能到處成災的局面,其間問題絕非諉於天災即可結案。
沒錯,一周來的雨量確實不小,最高的屏東瑪家鄉甚至降雨超過一千毫米。但以台灣近年經歷超大豪雨的「鍛鍊」,包括納莉、桃芝、去年艾利颱風都是一天一千兩百毫米以上降雨,應已汲取不少防災經驗,再加上都市及區域排洪標準的提高,這一波梅雨的降雨量其實不該有此災情。處處成災,意義是這一波降雨對都市及區域排水、國土保安所作的總體檢,評了不及格的分數。
落得這樣遍地成災,原因並不複雜:精省迄今六年,都市及區域排水的基本建設完全沒有進度,問題出在治水的建制、人才、經費都被政治給「搓」掉了。
先談建制,精省前的省府水利處是個強有力的執行單位,對屬縣市權責的區域排水建設,不但監督進度、提供諮詢,甚至還代為辦理,專業技師直接下到地方,才能累積出百分之三十的區域排水工程完成率;而這六年,水利施政雖收歸中央統籌,但位階不升反降,對屬地方權責的區域排水幾乎毫無督導及約束作用,以致六年下來區域排水完成率還是百分之三十,也就是完全沒有進度。
其次看經費,過去治水經費統編在省水利處再以「補助」方式撥給地方,這樣作業的關鍵作用,在於水利處得以要求治水經費專款專用,強迫地方政府必須投入治水工作。精省之後治水經費直接下到地方,少了水利處這個監督專款專用的礙眼單位,治水經費立即「走水」;接著修改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央對地方的補助不再要求專款專用,改由地方統籌運用;這樣一來,縣市長哪還願意去推動挖馬路、埋管線這些既擾民、花大錢又沒選票的「地下工作」?區域排水這麼關鍵的工作當然停頓下來。
災情慘重,行政院長謝長廷順勢推出「水患治理特別條例」草案以及八年八百億的治水特別預算,要求立法院開臨時會儘速審理。謝揆「給南部鄉親一個機會」的說詞先聲奪人,但在野黨反對聲更是言之成理;撇開政治面的因素,在治水、國土保安的專業範疇,當然應該支持治水防洪,但像謝揆這樣浮面的、具選擇性的、政治炒作式的治水計畫,效果恐會適得其反。
首先,治水工作需要以前瞻都市發展三十到五十年的視野來規劃、奠基,這是項長時間且不討好的工作;而謝揆這八百億想做的事,並不是治本的補上台灣防洪、國土保安的缺漏,只是想對國家重大建設、科技園區、工業區、住宅密集區……等具生財特質的「金雞母」做些加高圍牆性質的措施;對照這一次水災暴露出區域排水才是問題所在,正當性顯然不足。
其次,台灣國土保安、防洪防災工作最大的困境在於基本資料不足,包括雨量、水文、泥沙……等的資料即使有也不精準。天災過後最關鍵的工作是分析成災原因,這必須植基於完備、詳細的基本資料及工具,才能找出教訓、補強、避免再犯同樣的錯誤。但這些防災必須下的「基本功」,過去不足,現在更無視問題越發嚴重。
再者,監測與紀錄的工作要補上。這次水患,政府發佈土石流潛勢溪流由十幾條、幾十條一路攀升到一百七十多條,幾乎南台灣全部都是警示區,但問題是:發布警示區後要疏散那個村、那個鄰的民眾,怎麼疏散,何時疏散?這都需在對土石流潛勢溪流的嚴密監測基礎下才能操作,不是嘴上宣示就能保民眾安全。
六月水患的成因並不難理解,但要補上這個洞,卻是難度極高;主政者應趕緊拋開政治炒作式的治水,回歸國土保安專業層面,補上治水的大洞,「給全台灣民眾一個機會。」
【2005/06/2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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