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一星期內,美國和台灣兩地都發生了一樁歷史性的大事,所不同的是前者可流芳百世,後者則遺臭萬年。我指的是歐巴馬當選為美國開國二百三十二年來的首位黑人總統,陳水扁因 貪腐洗錢案成為階下囚。美東時間四日晚間十一時過後,共和黨總統候選人麥肯參議員因見大勢已去,遂上電視發表認輸演說 (concession speech),祝賀歐巴馬勝選,儘管他自己的支持者仍在鼓譟,甚至發出噓聲,麥肯當即制止之,並強調選舉已過,歐巴馬將來也是他的總統,大家應該捐棄前 嫌,同舟共濟,支持新總統,這是何等的風範!依我看來,麥肯的敗選演說,比歐巴馬的勝選演說,更為動人,令人難忘。
三月間的台灣大選,民進黨的謝長廷雖然也有敗選演說,還引用了Evita舞台劇名曲「不要為我哭泣」的歌詞,但予人整體的感覺,則不是那麼自然、由衷,尤其缺少了對勝選者做為未來國家領導人的支持,所以在邁向成熟民主的道路上,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很多的地方要學。
這次美國總統選舉最具諷刺意味的是,布希天天惦著要去改變別國的政權 (regime change),而忘了照照鏡子,結果在歐巴馬排山倒海「變革」(change) 的訴求下,自己的政權先垮了,拖累得麥肯也慘遭敗北。布希主政八年使美國的經濟發生空前的危機,在國際間的信譽掃地。無端發動侵伊戰爭,近五千美國青年白白送命,伊拉克國破家亡,死人不計其數。在古巴關塔那摩設置囚禁蓋達恐怖嫌疑份子的集中營,利用酷刑審訊,不僅藐視人權,也違反日內瓦國際公約。有人認為布希根本是戰犯,早該由國際法庭繩之以法,加以審判。
若照台灣和許多國家的選舉法規,二千年贏得白宮寶座的應該是高爾而非布希,因為高爾所獲選票超出布希五十餘萬,高爾輸在選舉人票上 (electoral votes),如果高爾做總統,十之八、九不會有侵伊戰爭,美國的經濟也不致壞到今天這種地步。這莫非天意乎,抑或人民錯誤的選擇?
台灣在那一年(二○○○)也做了同樣錯誤的抉擇,當年若是連(戰)宋(楚瑜)沒有分裂,或是宋沒有興票案的糾纏,總統大位都不致落在陳水扁身上,而台灣也可免除他執政八年所帶來的苦難,當然阿扁本身也可避免今日身敗名裂的悲劇。
平心而論,陳水扁在台北市長任內的表現尚稱不惡,但是他的才具實不足以擔當總統大位,他在這方面的不足,在他連任台北市長落敗後訪問華府時己經顯露,一位那時和扁有過接觸的柯林頓政府資深官員即曾對我說過:I don’t trust this guy. (我不信任這傢伙)。這就是阿扁性格上致命的缺失了。作為領袖人物,一旦予人不可信賴的感受,那是很嚴重的事。
那位官員確有知人和先見之明。阿扁在就職演說中,不是有所謂「四不一沒有」的保證嗎?結果是他一再食言,撕毀承諾,以致他任內的兩岸關係 一再瀕臨戰爭邊緣,和美國的關係也形同冰炭。君無戲言,古有明訓,扁不此之圖,卻以玩弄陰謀詭計為稱心快事,以致信譽破產。尼克森在美國政壇上有 Tricky Dick (狡滑的狄克)的外號,阿扁與之相較,恐有過之而無不及。
扁的貪瀆和聚斂成性,亦令人為之震驚,此或許與其出身寒微有關。其床頭人吳淑珍貪得無厭,賣官鬻爵,藉內線交易,炒作股票,獲取暴利,簡直已到無所不為的程度。有這樣的一對夫妻,高居廟堂之上,台灣政治之敗壞,自是不堪聞問矣!
扁珍夫婦有今日,台灣媒體先把他們寵壞,後又監督不力,亦難辭其咎。這點我們得向美國同業看齊。《紐約時報》 在阿拉斯加聯邦資深參議員史蒂文斯因隱瞞不報商人二十五萬美元的餽贈七罪併發後,即發表社論斷言史氏己無路可走,促其辭職,但史自認以其阿州政壇教父的地 位,連任可操勝算,堅拒黨內外壓力下台,執意參選到底,居然在這次選舉中,背負著七項重罪險勝過關,而紐時鍥而不捨,選後再以 The Unworthy Gentleman (不配的紳士)短評一篇譏彈史氏,並要求參院自清,將史蒂文斯逐出參院。照紐時的標準,我們亦可稱陳水扁為 The Despicable Crook (卑鄙的惡棍),做為世世代代的反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