煩請連至總統府官網左下點選行政規則查詢的最後一項
統計,再點選主管行政規則,就發現規範國務機要費的
規則不見惹!囧n......
不過沒關係,我們可以找到總統府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
點這一個吧?
http://www.president.gov.tw/php-bin/ooplaw/show/
showcontent.php?parentuid=117&childuid=416
請看四、本要點出差分屬機密性及非機密性,機密性出
差,基於保密考量,可減化流程,檢具國外出差旅費報
告表,連同有關單據及核准文件逕送會計處核銷,機密
性費用之支出單據,應依保密有關規定辦理;非機密性
出差,其核銷程序與行政院核定之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
點同。
看到紅色的文字了嗎?就算總統府列入機密性的任務,
還是會有單據和核准文件的,而這些都是送會計處核銷
必備文件!所以國務機要費核銷甭拿那個蝦咪看了會死
人的機密來唬攏。(/‵Д′)/~ ╧╧再看審計部官網
http://www.audit.gov.tw/annualDetail.asp?report_no=80
9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
玖、外交部主管(機密部分見「機密」本)
拾、國防部主管(機密部分見「機密」本)
就算是外交與國防這兩大機密部門的帳,審計人員依法是照查
不誤的!砲帝不讓審計部查就是違法濫權!
至於為何一半特支費直接劃撥入首長私人帳戶?這是依據財政部國庫署中
央政府機關學校員工劃帳發薪處理要點而來的,自治機關(北高市政府與
省府)也比照辦理,該要點如下址︰
http://www.trdo.gov.tw/law/05.doc
二、本要點所稱劃帳發薪,係指各機關學校依規定按月支給員工之薪餉(包括歲費、月俸
及公費)、其他加給、主管特支費、聘僱臨時員工薪資、酬勞費、加發工作獎金等,撥付
受委託之金融機構分別劃撥其員工個人開立之存款帳戶。
第二點非常清楚含主管特支費的。台北市政府遵照這個中央規定辦理
,請問小馬錯了嗎?小馬錯了嗎?難道小馬真的錯了嗎?(摔筆)
-----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