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主勝利 不是馬挫敗
【聯合報╱楊泰順/文化大學政治系教授】
2008.07.06 02:19 am
總統提名包括正副院長在內的廿九名監院人事中,有四位遭到立法院的否決。多數媒體認為,這是馬總統的重大挫敗;有些甚至表示這是黨籍立委的「下馬威」,無異打了總統一記耳光。在野黨立委則見縫插針的表示,此一結果呈現了國民黨的內鬥嚴重。
也許因為傳統帝制思想薰陶與長期威權統治的遺緒,國人似乎無法接受總統提名人選,竟然有部分被佔有立院絕大多數席次的同黨委員所否決。
但就分權體制的設計原理而論,提名人受到國會的否決,反而證明了台灣民主化的日趨成熟。否則,國會豈非成了行政體系的橡皮圖章,未來行政權又如何能有效制衡?總統選前在野黨曾經擔心,行政與立法由同一政黨掌控可能造成濫權,此次同意權的行使,或許可以多少化解這項疑慮吧。
但廿九名監委提名被刷下了四位,是否就真的代表總統的「挫敗」?筆者對此完全不能苟同。
以美國國會對總統提名的大法官人選行使同意權的紀錄觀察,無論國會的多數黨為何,歷來平均便有約百分之廿的提名人被否決。以此比率推算,就算六位監委被拉下馬也才勉強符合美國的平均值。馬總統提名前完全未曾徵詢執政黨意見,也未向立院黨團表達應有的尊重,竟然還能有這樣的成績,除了感嘆國民黨委員太過溫順,我們實在看不到任何的挫敗。
美國總統提名任何人事案,事先必然會徵詢被提名者的參院議員及與該職務相關的委員會主席,政壇上稱之為「參院禮貌」,歷年來從來也沒有任何總統敢於忽略。馬英九這次提名,不僅完全漠視國民黨過去執政時代的傳統,先將名單送交中常會議決;名單確定前也未曾徵詢過黨內領袖的意見;名單公布後,也未如美國總統親自打電話固票,而任由被提名者直接面對壓力。
尤其,美國總統在提名大法官人選時,很少會選擇非本黨人士,馬既然提名在野人士,當然也必須更為謙遜拉票。然而,在應有禮貌完全闕如的情況下,通過比例卻依然差強人意,我們只能佩服國民黨的「任勞任怨」,說內鬥浮現未免過於沉重。
儘管立法院否決了部分被提名人,多少守住了國會應有的尊嚴與憲政的原理;然而,整個審查程序仍然讓我們看不到國會應有的功能。時間上而言,廿九位被提名的名單,從公布到議決,竟然只用了大約一周的時間,這與美國審查一位大法官可以足足超過一個月,相差未免太遠。此外,總統府於提名前,煞有介事的大登廣告,要求各方推薦人選;但立院審查時,何以未能同樣刊登廣告,要求各界對人選表達公開意見?美國國會審查大法官人選時,通常約有超過上百個人民團體提供資料,我國卻只見黑函流言到處亂竄,顯見制度性的改革仍然十分有限。
監委同意權行使結果揭曉後,馬總統為了和緩立委對考試委員提名的反彈,向立委表示,如果再反對他的提名名單,「媒體最後會罵立院,受傷的還是國民黨!」但就馬提名前的傲慢表現,及提名後的不負責態度,身為教授民主政治的學者,我恐怕反而慶幸,幸虧有立院把關與國民黨的約束不力。
【2008/07/06 聯合報】
- Jul 07 Mon 2008 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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