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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昨天終於承認,陳家確有海外秘密帳戶,且曾由台灣匯去巨款;就在前天,陳水扁還透過律師宣稱,他家沒有海外帳戶,財產皆已信託,一切都可攤在陽光下。 如今,瑞士的一縷陽光從萬里之外射到台灣,射穿了陳水扁的大謊。聯邦檢察官發現,陳致中與黃睿靚在瑞士等地幾處銀行,以個人及公司名義開了六個帳戶,且與 他們夫婦在開曼群島的公司,有三千餘萬美元的金錢流通。瑞士檢方認為涉嫌洗錢,已查封相關帳戶。如此一來,陳水扁再度成為國際新聞主角,又是:「台灣第一 次,全世界都在看!」 此一最新發展顯示:一、陳家確有海外帳戶,而且在本案中就查到六個;且陳致中夫婦在開曼群島更有洗錢的公司;二、僅本案涉及的金錢即趨近十億台幣,相信這亦僅是陳家財產的局部,可以想像陳水扁的家產有多麼雄厚,台灣的「民主政治」居然是如此驚人的「營利事業」。 近兩年來,陳水扁一家大概說過幾十次「沒有海外帳戶」,所有財產皆已申報;如今這個謊話已被瑞士檢方戳穿,於是陳水扁不免要再用一百個謊話來圓這個謊。現在,後續的第一個謊言已經拋出,陳水扁說:那些匯出去的錢是選舉經費的剩餘。 陳水扁眼看瑞士檢方已正式成案,無可抵賴,於是避重就輕,把這筆巨款說成是選舉的獻金。這句話能不能信,要等檢察官作個判斷。然而,無論如何,陳水扁如今至少已自己承認犯了三種罪:一、洗錢;二、選舉經費申報不實;三、非法贈與。特偵組不能再置若罔聞。 當然,這筆錢究竟是什麼來路、什麼性質,並非陳水扁說了算;其中倘涉及貪瀆,那就更是代誌大條了。若從陳水扁的「素行」來看,這樣的判斷可以說是合理的懷疑。 陳水扁已在布置脫罪,兵分二路。就罪行本身言:一、說這些錢是選舉經費的剩餘;二、說這是吳淑珍自作主張匯出,他不知情;三、說這些錢將捐供國際工作。就 政治操作言:一、他把李連宋馬蕭的選舉經費都拖下水;二、最勁爆的是,舉出李登輝在新瑞都案用人頭匯出了十億台幣。雖說「天下烏鴉一般黑」,國人可見識到 陳水扁之厚黑至此。 陳水扁已陷於困獸之鬥。他的國務機要費案還未正式開場,如今海外秘密帳戶案又告爆發,可以想像陳水扁必將拚個「寧可動搖國本」,也不容偵審順利進行。國人期望的司法正義,恐將在陳水扁的操作中扭曲,甚至幻滅。 特偵組應當迅速偵辦此案,及時限制陳致中及黃睿靚出境;倘查出此案涉及貪瀆嫌疑,或其他重大不法,亦應當考慮羈押陳水扁。陳水扁是一毫無誠信、亦毫無承擔 的被告,此為社會所共見;例如,在國務費案中,居然以總統身分與幕僚串供,掰出一個「南線專案」,此人之無恥可見一斑;倘若在海外密帳案中,又臨時找人頭 偽證冒充金主,亦是可想而知。如此,司法即受踐踏,正義亦告蕩然。何況,陳水扁夫婦是共犯,若未能迅速將之隔離,如何防止串供? 果然,國務費案只是陳家黑幕之一角,而瑞士的海外帳戶亦當是陳府龐大家產之「金山一角」;瑞士的曙光既已射來,我們台灣的司法倘若仍然不能還原真相及伸張正義,將如何向國人交代? 處此新局,我們再次規勸陳水扁以廉恥心及法治觀念來面對司法,並再建議民進黨勿將陳水扁的貪案政治化;當然亦寄望特偵組與法院,能將這一縷瑞士射來的陽光,化作端正民主、彰顯法治的司法能源! 【2008/08/15 聯合報】 |
- Aug 18 Mon 2008 13:58
[轉載]瑞士射來的陽光:應考慮羈押陳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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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射來的陽光:應考慮羈押陳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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