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18 中國時報
李昌鈺發脾氣 為319求真
簡孟輝/北市(刑事局鑑識人員)
0319槍擊案不起訴處分的結果公布,輿論又是一陣捕風捉影的各自表述。
刑事局的報告和李博士的報告都完整公開上網了,有人看了不求甚解甚至斷章取義,任我們開了幾次記者會活說歹說都沒用。參與這案件的偵查人員及鑑識人員加起來不下100個人,如果真要造假,如何杜悠悠之口。
反向思考一下,由鑑識人員率先揭發槍擊案是假的,我們刑事局真會名垂青史,何等光榮啊!為何刑事局還是選擇困難重重的荊棘道路,原因無他,只有「真實」二字。李昌鈺博士公布的結果與刑事局的結果是一致的,美國總統的底都照樣被他給掀了,難道他還怕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不成。
在台南的槍案重建現場,有一幕是讓我印象深刻的,侯局長跟李昌鈺博士為了呂秀蓮腿部中彈的位置起了爭執,因為呂副總統膝蓋槍傷的位置,失之毫釐,拉出來的彈道卻差之千里,李博士也因此發了一頓小脾氣。我不曉得其他人有沒有看到,這一幕氣氛凝重得讓人神經緊繃。後來侯局長親自以電話向呂副總統直接問個明白,重新定位腳傷位置,而李博士也很爽快地接受這樣的修正。有所堅持,也知所進退,完全沒有意氣之爭,只求真實。
提到嫌犯陳義雄,在陳義雄被公布可能是槍擊案兇手時,他的家屬都沒激烈抗爭。區區刑事局就能壓得了這整個事件?太小看我們的媒體跟政治人物了吧!如果以一般重大刑案的標準來檢驗,這槍擊案早已真相大白了,這案子能辦到這樣子,套句老話「公道自在人心」,時間終究是要還給刑事局、真相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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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格小學生的疑問︰請問那個彈頭到底是擊中賴鴨扁之後停在‘內衣與襯衫’間?還是停在〝襯衫與夾克之間〞之間?如果是前者,那麼襯衫左手側的L型撕裂狀是代表彈頭未穿出襯衫嘍?依據李昌鈺的調查報告PP.49相片39所附英制量尺粗估,該L型撕裂水平約0.5吋;垂直約1英吋,請問李昌鈺或作者同意這個可能嗎?
其次,要滿足這個不射出襯衫的爆竹黑火藥裝填量還能自動退殼、上膛連續擊發嗎?而由科技界人士依據官方公佈內衣和襯衫及夾克資料實槍射擊高速攝影片很清楚觀察到︰襯衫先破內衣才會破!這是力學可以反覆驗證的,李昌鈺願意挑戰一下嗎?內衣與襯衫兩者不同材質與編織針數的伸張展延都是物理性質,不會因為政治立場而改變。 李昌鈺願意接受科學挑戰嗎?
如果我們再以 〝案重首供〞來檢視2004/03/30自由時報轉載奇美醫院公佈的賴鴨扁醫療紀實﹙就時間點最接近事發時、就資料言亦係最早見諸全國之證詞﹚,以及93.09.02及93.09.14台灣高等法院筆錄證詞﹙此具法定效力﹚,都証稱子彈是在襯衫與夾克之間,為何現在官方口徑要一致改成內衣與襯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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