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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蘇嘉全部長昨天被批「不是無知,就是說謊」。堂堂第一大部部長遭此指控,這是何等嚴重的事!罵他的,還是行政院人權小組的成員黃文雄!





事件緣由起於大法官召開的身分證應否捺指紋釋憲說明會,蘇嘉全表示,英國國會已二讀通過身分證法案規定要捺指紋。用先進民主國家在政策上傾向捺指紋,凸顯指紋建檔未必侵犯人權,原屬論辯時極佳的比喻。但錯就錯在比喻若不符事實,甚乃隱瞞或扭曲事實,結果就變成明顯的「引喻失義」,或欺瞞了





實際上,英國雖已推動十多年,直到今年五月再提交法案,但距離通過身分證法還言之過早。蘇部長或許誤讀資料,也或許被下屬蒙騙,以致被指控「不是無知,就是說謊」。其實,政務官為政策辯護心切,動機十分正確也可取;但若引喻失義,不但無法說服民眾,反易遭受類似這樣的人身攻擊,更可說是得不償失





請領身分證捺指紋的政策,很明顯政府未能充分說服民眾認可,尤其人權團體的全面反彈,更讓政府的政策推行艱難重重。關鍵就在政府的政策解說和宣傳有太多盲點,理由也多以偏概全,既無法以理服人,有時甚至輕易的不攻自破。像聲稱身分證儲存指紋是世界潮流,很明顯卻僅極少數國家施行,這就是以偏概全。像指紋資料庫可能被入侵、複製、盜用,美國數十起案例也證明指紋可以偽造,指紋採證可能禁不起挑戰;要以治安或國安為由交換人民憲法權利,也同樣不攻自破。至於引證日本、美國的例子,更是跟英國例子一樣不恰當,因為這些國家都根本未對自己的國民採這類做法,怎能草率結論先進國家都有此政策傾向?





政策如果夠好,辯護的理由一定可以足夠堅強,可引述的例證也必定不會曖昧模糊,政務官的擇善固執必能獲得民眾的肯定和支持。反之,若政策理由「輕彈可破」,例證類比又「不倫不類」,實際作為甚至可能侵犯人權,政務官過度激情辯護,就反倒有點擇「惡」固執,也就無法贏得民眾的青睞了。





「不是無知,就是說謊」的批評和指控,固然是極為嚴厲的人身攻擊;但政務官要勤讀書,要準確掌握正確資訊,乃屬基本的人格素養,要誠實解讀訊息,真誠面對事實真相,亦屬基本的人品要求。希望我們的政務官不要輕蹈無知或說謊的錯誤





【2005/07/01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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