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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3  中國時報

多尊重 可以留住公務員

洪長源/彰化二林(公務員)



公務員現行的七五退休制改八五制,自九十六年實施。其實銓敘部這種想法,只是見樹不見林。



本人擔任公務員已有二十年,十幾年前大部分的人都是屆齡才退休,近五、六年來卻都是滿五十歲以後就申請退休。五十五歲雖有優惠,但那根本不是誘因,有些人五十一、二歲就退休了,五十四歲能退休,也不會再等一年優惠,還有許多人沒退休是因為機關沒錢,所以現在機關若超過五十五歲者算是異類。



五十至五十五歲正是累積經驗最豐富,退休是國家的損失,也是個人的損失。



留不住公務人員,固然可以解釋退休條件優厚,但主要因素是公務員未受到尊重,動不動就用舊官僚之名壓在頭上,升遷也只問關係,不問能力與倫理。像內政部長蘇嘉全替具九職等資格的妻子洪恆珠,爭取升任十一職等的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副主任職務,雖說這是「關照」非「關說」,但如此卻已阻斷了多少等待升遷的十職等、十一職等的人呢!



最近行政院又擬將省轄市的一級主管比照直轄市,全部改為政務官,不必任用資格,隨市長進退。如此一來,公務人員最多只能升到副主管職位,升遷無望又無倫理,七五年資一到,還待在那裡「故人怨」嗎?



筆者認為,改革退休制度或許有必要,但主要的癥結不是七五改八五,而是還給公務員一個有尊嚴、有升遷希望的制度,公務員自然會留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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