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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河名



桃園水荒,陳水扁總統親上第一線,對於水公司與水利署的不同說法,忍不住質問:「到底聽誰的?」旁觀這齣治水大戲的人民,恐怕也有同樣的質疑。總統處理國家大政,但憲法明定行政院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解決水荒是行政事務,院長親自督軍,總統還來下指導棋,行政官員「到底聽誰的」?



李登輝主政後多次修憲,把原傾向內閣制的憲法修成一種「變異的混合體制」,總統與行政院長的權責劃分已經亂了套。總統高興時,可以放任行政院長自行發揮;不高興時,馬上可以收攬大權,搖身變為「最高行政首長」。



總統忽而隱身幕後,忽而躍上台前,別說民眾看得眼花,行政院長的角色更顯尷尬。所幸,陳總統上任後,先後任用的唐飛、張俊雄、游錫堃都是「乖乖牌」,運作上較無扞格。



長扁的瑜亮情結從「黨外三劍客」時代即被傳誦,陳總統任命謝長廷組閣,雖然頗有破除兩人心結的用意,但相較於前面三任行政院長,謝長廷是與陳總統在資歷、能力上最「對等」的一人;憲法設計的缺失,也最容易在這兩人身上發生衝突。



幾次修憲之後,改為人民直選的總統,不但對行政院長擁有獨立的任、免之權,不必經國會同意,內閣成員也由行政院長「提請總統任命」,閣揆只能聽命總統。謝長廷日前挨陳總統的罵,事後自嘲「又不能罵總統」,正是憲政結構使然。



只是,修憲並未停止憲法第五十三條規定之適用,行政院仍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且修憲後,行政院仍對立法院負責,院長作為「向立法院負責的最高行政首長」,殆無疑義。如此一來,閣揆對上必須「聽總統的」,在國會還須向立委負責,相形之下,民選總統「有權無責」,是修憲的一大敗筆。



有學者分析,台灣如此的憲政體制,至今尚未爆發嚴重的憲政衝突,實乃源於非制度性的因素:李登輝時代靠強勢領導,陳總統則仗恃閣揆的唯諾配合。但是,一旦遇上能力不差的行政院長,再加上總統擔心「跛腳」的心態作祟,「到底聽誰的」,就成為一個既嚴肅、又懸疑的問題了。



【2005/08/13 聯合報聯合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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